怀化市儿童医院空气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及耗材采购公 告
信息来源:设备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7
怀化市儿童医院 的 怀化市儿童医院空气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及耗材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怀化市儿童医院空气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及耗材采购
2、项目编号: 怀儿采计-2021017
3、采购代理编号:TPPCZ(2021)25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1 | / | 怀化市儿童医院空气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及耗材采购 | 1 | 128131.00元 | 2000.00元 |
1、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财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资金证明;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于2021年 9 月 27 日至2021年 10 月 8 日 ,每日上午9:00时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儿童医院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
(3)联系人: 杨女士 (4)电 话:17308452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 址: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3楼
(3)联系人: 申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0745-2722058
怀化市儿童医院